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要求,枣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枣庄经济学校宋晓妍等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台儿庄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徐辉等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市级审核,拟确定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获奖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教育局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教育局411室(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邮编:277800);联系确认电话:0632-8688796。
附件:1.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枣庄市级审核情况.pdf
2.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枣庄市级审核情况.pdf
枣庄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