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代为起草了《枣庄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发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dzzdd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枣庄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枣庄市教育局305房间,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市教育局305房间,邮编:277100。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6月15日。
附件:枣庄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枣庄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
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在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落实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枣庄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
1.建立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市、区(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听取教育专题报告,研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教育重大事项。市、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教育重要议题;成员单位每年初向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建立教育重大事项推进协调机制,统筹推动教育重大事项落实及问题解决。
2.健全党政负责同志抓教育工作机制。市、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人每年至少确定1所学校作为联系点,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实地调研1次,以形势政策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为师生上思政课1次,了解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安排情况,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师生,帮助学校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改革发展、解决教育突出问题、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维护教育安全稳定、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等作为述职重点内容。
3.优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定区(市)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清单,压实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重点评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各类教育发展、教育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及待遇保障、规范办学行为及促进教育公平等情况。突出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4.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分数、升学率的倾向,不得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学生考试成绩、中高考升学率等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奖惩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深化学校评价改革
5.完善学校评价体系。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推行“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创新性指标”评价模式,“基础性指标”突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办学、减轻校内课业负担、提供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展性指标”突出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和“五育并举”成效,重点评价提升教师评价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内容,克服“唯智育”“唯分数”“唯名校”“唯尖子生”倾向,强调面向全体学生的全员育人效果;“创新性指标”突出改革创新,鼓励学校培育在国家和省级层面产生影响力的特色亮点。建立不同学校差异化评价机制、生源关联学校评价机制,既横向比水平,也纵向比进退。健全评价结果反馈机制,督促学校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和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重视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绩效考核、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6.优化幼儿园评价。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强化幼儿园自评,聚焦班级观察,注重过程评估,重点关注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游戏课程等。实施幼儿园分类认定管理,定期开展幼儿园确类认定工作,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分类认定等工作统筹实施。以省级幼小衔接试点区和省级试点校(园)为引领,全市域推进幼小衔接教育,落实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育理念,组织幼小联合教研活动实现幼小科学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治理,彻底杜绝小学化倾向。
7.规范中小学评价。印发《枣庄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结对帮扶等强校扩优方式,抬高区域教育发展底部,对城区学校、优质学校、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实施“捆绑评价”,重点评价义务教育学校对本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贡献力。积极引入市域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市内学校移植嫁接,提高优质教育覆盖率。普通高中学校评价侧重学科基地和特色高中创建、学生多样化发展、办学质量达标、学业水平合格率等。特殊教育学校评价侧重残疾儿童入学率、康教融合、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度等。分学段制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完善系统推进、分级实施、问题导向、多元参与的中小学评价模式,每3-5年为一个评价周期,每个周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县级评价全覆盖、普通高中学校市级评价全覆盖。
8.改进职业学校评价。聚焦我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和“6+3”现代产业体系,制定符合我市职业教育特色的考核评价机制,改变单一的考评方式,建立完善以人才培养、产教融合、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等共同参与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机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评价,推动学校优化专业设置,对发展水平高、内涵特色鲜明、与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匹配的专业点,在项目、经费、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发挥“班墨奚”故里地域匠心文化优势,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建“班·墨学院”,打造枣庄“职教出海”特色品牌。支持鼓励市域内水平层次高、办学质量好的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开展3+4分段贯通培养,支持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建设全国“双高”院校,与本科高校开展3+2贯通培养。依托全国锂电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省级枣庄市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教联合体以及枣庄市锂电新能源等5个产教联合体,探索开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的评价,着力提升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枣率,推动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参与产教融合工作走深走实。
(三)深化教师评价改革
9.完善师德评价机制。开展教育名家递进培育工程,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突出教师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突出全环境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建立完善教育、监督、考核、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开展市、区(市)、学校三级“培根铸魂 立德树人”师德宣讲活动,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探索开展教师年度师德述职,建立师德师风记实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等方面的申请资格。建立和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出台全市教育系统评先树优实施办法,规范评先树优活动,形成导向鲜明、科学规范、分级分类的递进式教师荣誉体系,切实发挥师德师风第一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和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师德负面清单,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警示通报制度。
10.深化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切实发挥职称在教师选拔培养中的导向作用,激发教师创新活力,在评价教师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岗位业绩贡献,将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将课时量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竞聘的限制性条件。突出教师全面育人、全员育人效果。探索制定教师职称“阳光评审”相关措施,突出教书育人实效的激励和引领作用。探索职业生涯周期评价,开展学科组、年级组等团队评价。完善代表性成果制度,教育教学成果、课题研究、教案、理论文章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与评价。
11.完善教师分类评价。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重点评价教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和育人实效。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学科育人导向,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启动教师教学述评试点,推动全市教师教学评价改革,2025年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探索对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心理健康教师、单列评价指标、单设学科评价。对基层中小学教师,落实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改革。职业院校教师重点评价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双师”素质,制定《枣庄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认定标准和要求,着力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双师”素质。
12.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教师全员落实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岗位职责,更加注重学生的道德涵养、心理健康、学业修养和行为习惯养成。健全教职工以德育人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成效在职称评聘、评优树先中的比重。强化家校联系,实施中小学干部教师全员家访,开展“万名教师、千名校长访万家”活动,畅通家校沟通渠道,落实每周三校(园)长接待日制度,建好用好家长学校,指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将家校联系和家庭教育指导情况纳入对干部教师考核内容。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纳入对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和年度述职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
13.多元推进教师评价素养提升。深入打造“评价牵引教学改革,全域推进课堂达标”枣庄经验成果,以评价引领教改,全市域建设“教—学—评”一体化达标课堂,力争三年内,形成高效的课堂改革新模式,课堂教学效果随堂监测达标率均达到80%以上,全市达标课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加强教师教学技能达标大练兵,持续开展学期课程纲要、学历案、作业设计、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等比赛,促进教师教学评价素养发展。强化教科研能力提升,建立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选奖励机制,每两年评选一次枣庄市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将教学改革成果作为教师晋升评优、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深化学生评价改革
14.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推行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强化评价激励、诊断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展、差异发展。2024年秋季学期起,以山东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依托,对全市基础教育段学生全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发展情况,一人一档、档随人走。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各类评先树优主要依据;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各类评先树优、加入共青团的主要依据,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各类评先树优、加入共青团的主要依据。
15.完善德育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以德育人基础。优化学生德育评价方式,将学生思想品德日常表现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重点评价学生在家国情怀、理想信念、责任担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仁爱友善等方面的日常表现和行为习惯。探索建立社会、家庭、学校、教师、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德育评价模式。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把以德立校、以德立师、以德立生,推进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成效纳入学校考核和领导班子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16.改进学业评价。优化学业质量监测内容,开展中小学学科质量合格率提升行动,重点评价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和合作能力,坚决破除简单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完善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考试、作业、监测和日常评价。加强学生作业管理,推广《枣庄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设计指南(试用)》,开展作业设计教研和交流,规范作业布置,强化作业评价功能。加强中小学考试管理,科学实施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质量监测,小学一、二年级全面推行“乐考”,其他年级严格考试数据管理使用,坚决破除简单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项措施,持续开展课业负担监测并纳入对学校考核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质量要求,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质量监测办法。强化学生实习(实训)考核,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统筹建好、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处理好实习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17.强化体育评价。制定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落实开齐开足体育课时、提高体育课堂质量、阳光体育大课间等工作要求,完善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保证学生在校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科学设定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将学生每学期参加体育课、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纳入过程性评价,采用“日常运动参与+年度体质健康测试+集中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推动将游泳纳入中考体育选考科目。坚持完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定期向家长反馈。
18.深化美育评价。加强美育课程建设,严格落实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加强美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内容与教学评价有效衔接,着重培养和评价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帮助学生形成至少1项艺术专项特长,实现美育浸润熏陶功能。注重美育实践,逐步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让美育惠及所有学生。自2025年开始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客观公正评价,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确定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
19.健全劳动教育评价。加强阵地建设,统筹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每个区(市)打造示范性劳动教育基地,每所学校有至少1处相对固定的校外劳动教育场所。以开好劳动课程为基础,建立和落实劳动清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制度,培养学生掌握基本劳动技能,培育引导学生塑造劳动品质和精神,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增强劳动价值体验认同,传承弘扬劳动精神。完善劳动素养评价,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学生成长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引导学生走向社会,服务他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改革考试命题,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和学生劳动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劳动价值观念和劳动实践能力的考查。
20.健全拔尖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以枣庄市获评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为契机,全面树立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导向。完善中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科学教育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创新能力。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特殊遴选机制,重点考察学生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探索实施个性化教育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制度,落实市、区(市)、校每学年一次科技节活动,加强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衔接和贯通培养。深入推进“少年科学院”和“少年工程院”建设,将科技特长生纳入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范畴,每年单设一定的招生计划。
2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按照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要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注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持正确育人导向,稳慎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设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增加公办高中学位,优化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优化招生程序,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同批次录取。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不同类型招生录取的参考和限制性条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深化中考命题改革,着眼命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导向,突出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考查,坚持素养立意、依标命题。
(五)深化用人评价改革
22.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规范招聘工作,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坚持品德为先、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在人才招聘录用中按照岗位需求合理确定招考条件、学历层次,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落实平等就业要求,坚决克服各类形式的就业歧视,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着力提升职业学校毕业生留枣率。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核定和分配责权,规范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和分配办法,推动实际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应达到70%的水平。
三、强化组织实施
23.压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教育评价改革任务清单,明确改革措施,落实改革责任,确保改革成效。强化督导评价和考核,将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24.鼓励探索创新。抓好省级教育评价改革实验基地建设,推动我市各项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落地见效。支持各区(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实践探索,积极争取和承接各级相关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和先行先试任务,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围绕评价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引导、培育一批市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鼓励区(市)、学校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发挥改革创新引领示范作用。
25.强化专业化建设。建立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机制,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充分发挥教研关键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市、区(市)两级教研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教研员,建设评价中心,强化教研专业支持。推动评价共同体建设,以全市中小学联研共同体为基础,建设市级学科教研基地校,打造一批市级评价示范校。加强评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遴选一批评价种子教师,建立市级教育评价改革专家库。探索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评价,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强化评价结果导向作用,推进指标简约化。创新评价工具,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评价中的作用。
26.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形成学校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支持服务全面育人的工作格局。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个不得、一个严禁”负面清单未底线,建立教育评价提醒机制、监测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统筹各类教育评价活动,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规范和减少“进校园”活动,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培养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及时总结全市和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我市教育评价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