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公示,拟认定全市特殊考生405名(独生子女及双女户除外,独生子女等由卫健部门公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5日——11日。
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枣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