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遴选工作的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区(市)初选、市级学科专家组评选,拟遴选推荐优秀案例33个参加省级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拟遴选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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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