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关于开展第三届“幼有优育 幼耀精彩”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鲁教学前中心〔2024〕32号)要求,经枣庄市专家评审,拟确定45个获奖作品,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受理部门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应的意见)。反映意见须实事求是、问题事实清楚,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
枣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310室、315室
联系电话:3318316
电子邮箱:zzxqjy@zz.shandong.cn。
附件:第三届“幼有优育 幼耀精彩”短视频征集活动拟获奖作品名单
枣庄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