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行2024年全市中小学新课堂达标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枣教科院发〔2024〕1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区(市)遴选推荐,市级现场比赛和匿名评审,初步完成了全市中小学教学基本功比赛工作,现将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评选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410室。
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