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5年全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鲁教馆函〔2025〕4号)要求,枣庄市教科院组织开展了枣庄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并按照省通知要求进行了市级评审,拟推荐108支队伍参加2025年全省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5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科院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教育局501室
邮箱:jyxxh@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