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5年山东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鲁教馆函〔2025〕33号)要求,枣庄市教科院组织开展了枣庄市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并按照省通知要求进行了市级评审,拟推荐131项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作品及39项融合优质课作品参加2025年全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7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科院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电话,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教育局501室。
邮箱:jyxxh@zz.shandong.cn。
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