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课题有关管理要求,本次共103项课题申请结项,先后经专家评审、复核、验收,拟通过86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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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