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发电[2007]8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加强管理保师生平安”的“安全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加强学校管理,保证校园和师生安全。
二、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1、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2、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3、强化管理,集中查找并治理学校内饮食、消防、用电、校车、门卫、大型集体活动等方面存在的校园安全隐患。
4、全面开展以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内容为重点的安全知识教育与宣传活动。
5、积极组织突发安全事故逃生自救演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把开展“安全月”活动纳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到学校对活动的开展进行检查或抽查。各区(市)和学校也要制定活动方案,并成立相应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健全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塞安全漏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针对6月高考、中考集中的实际,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稳定。
3、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月”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结合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从而推动“平安校园年”建设的深入开展。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各市直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111房间,电话8688208;电子邮箱:sjyj8688208@163.com)。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枣庄市教育局学校 “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颜承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魏秀民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孙德雪 市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李玉勇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尤 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马润之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李家峰 市教育局师范师训科科长
谢宝华 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 海 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馆长
王金祥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翟曰军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