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07]53号
关于加强枣庄教育网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规范教育系统网络管理,加强网络安全,促进教育网络健康发展,根据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枣教发[2005]7号文《枣庄教育网及教育网站、网校暂行管理办法》和枣教函字[2006]99号文《关于统一分配枣庄教育城域网相关IP地址段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枣庄教育系统内部网络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设完善枣庄教育网上网行为记录系统。枣庄市网络中心负责保存经由市网络中心运行的有关日志记录并接受上一级网络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
为保证安全,原则上要求枣庄市教育系统内所有单位,要通过枣庄市教育网络中心接入互联网;需要单独设立互联网出口的区(市)教育网络中心要建设能够保存近三个月以上的网络运行日志的相关设施并接受市教育局及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尚未建设的,必须改由枣庄市教育网络中心接入互联网。
二、各区(市)教育网络中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园网必须统一采用市教育局分配的IP段。区(市)所属学校校园网统一接入区(市)教育网络中心,市直学校校园网接入市教育网络中心。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园网中的每台电脑统一采用市教育局分配的固定IP地址,并在学校交换机上做好IP地址和计算机MAC地址的绑定,相关数据报市教育网络中心。交换机不支持IP与MAC地址绑定功能的要逐步更换,在更换之前以其他技术手段实现绑定。
三、枣庄市教育网内所有计算机都必须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凡因未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导致网络安全事故的,将暂停学校在枣庄教育网的网络接入,直至整改完毕。
四、上网行为记录系统的建设时限为2007年12月31日,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的时限为2008年12月31日。
五、教育系统所有上网用户都必须签署《枣庄教育网用户守则》(附件一)、《枣庄教育网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二)。
附件1. 枣庄教育网用户守则
2. 枣庄教育网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枣庄教育网用户守则
第一条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执行《枣庄教育网及教育网站、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在网上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四条 自觉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不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六条 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盗用未经授权的网络资源。
第七条 积极向教育网管理机构报告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我作为枣庄教育网的用户,同意遵守上述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用户签名: 日 期:
附件2:
枣庄教育网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提供单位:枣庄市教育局
乙方:接入单位:
本单位作为枣庄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同意遵守《枣庄教育网及教育网站、网校暂行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枣庄市教育局 乙方:
盖章: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联系地址:枣庄市新城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
邮编:277102 邮编:
电话:0632-3188169 电话:
传真:0632-3325228 传真:
电子邮件:zz6320@126.com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