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报名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08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因其它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需他人代领的,代领者须持报名费发票及代领者身份证。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用于涂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书写。
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请报名考生凭报名费发票于2008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因其它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需他人代领的,代领者须持报名费发票及代领者身份证。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用于涂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书写。
三、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