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08【27】号
关于认真做好灾区学生来我市就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市直有关学校:
四川发生特大地震,造成了大量家庭受灾,近期,会有部分灾区学生来我市中小学校就读,为做好这些学生的入学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接收受灾学生入学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的敏锐性,把接收受灾学生入学,作为特殊时期的特殊工作认真对待,作为奉献爱心、支援灾区的重要任务来完成。各学校要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向受灾学生伸出援助之手,妥善安排好受灾学生的入学就读工作。
二、积极开辟受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各级教育部门、各中
小学校要对来我市投奔亲友的灾区学生热情接待,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尽快让他们入学就读。根据原就读地的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的相关受灾证明,受灾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可以直接到现暂住地辖区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学生就读事宜。因特殊情况,暂未出具相关证明的,学校可先安排学生入学,再补办相关证明。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来自灾区的学生要无条件、无障碍地做好入学服务工作。应为他们建立临时学籍,记载其学习情况,以便将来向其原就读地学校提供。
三、努力减轻受灾学生经济负担。接收受灾学生的学校,要
尽快安排学生入学,编入相应班级就读。对这些学生要一律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习用具。决不能因为经济问题使其辍学。
四、切实加强灾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在安排好学生
入学的同时,要努力创造适合他们的学习环境,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师补课,尽快弥补学生因受灾造成的课业损失。要给受灾学生以更多的人文关怀,有计划地通过心理疏导、跟踪随访等方式,帮助他们尽快消除灾害阴影;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家访等各项教学活动,让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心理的调适工作;要在学生中,进一步发扬团结友爱的互助精神,组织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手拉手等活动,使其尽快适应环境,愉快生活,愉快学习。
五、认真做好灾区学生就读情况的上报工作。各级教育部
门、各学校对灾区学生来我市的就学情况要及时上报各区(市)教育局,区(市)要一日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确保信息的实效性。
二00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