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实验学校建校伊始,急需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梯次合理的师资队伍,从而迅速形成优良的教学文化,打造学校特色,以更好的服务于新城区的建设。为此,特面向十五中、立新小学选聘一部分优秀骨干教师充实实验学校师资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
十五中、立新小学在职在编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或具备相应等级水平;
5、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小学具有专科以上、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音、体教师除外);
8、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或省计算机考试高级证书;
9、教学成绩在年级居于前列,深受家长、学生欢迎,广大教师认可;
10、荣获市级优秀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或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等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师优先选聘。
三、选聘专业及数量
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
初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体育1名。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学校推荐,市教育局进行面试并全面考核选拔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间:
2、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交本人毕业证、个人简历及工作成绩(不超过1000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市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近期二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以上证书均为原件)
3、由所在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人员,推荐数量为实际录用人数的2倍。
4、学校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
5、市教育局对推荐人员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确定录用人员。
五、聘用办法
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工作达不到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枣庄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