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08)92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武城二中等
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枣矿集团教培部,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武城二中等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及处理情况的通报》(鲁教基函〔2008〕33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及时转发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组织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要求各区(市)、各学校要以受通报学校为戒,深入学习领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查找学校在规范办学行为,落实中小学课程方案,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各类考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自查,清理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管理方式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规范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晚自习和双休日安排。
附件:关于武城二中等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鲁教基函(2008)33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武城二中等学校违规办学行为
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近期我厅组织专门力量对部分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及我厅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查,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武城二中仍然统一组织晚自习,把晚自习时间划分到具体学科,其中每晚19:20-19:40全校各年级统一进行英语听力训练。此外,该校部分班级继续在教室张贴公布考试成绩。青州二中把晚自习划分到学科,有个别教师利用晚自习时间讲解试卷和进行辅导。上述两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撤销武城二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责成德州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对青州二中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责成潍坊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
希望各地、各普通高中以此为戒,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规定,坚定不移地规范办学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