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09)91号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枣矿(集团)教培部,有关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生产供应管理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开展全面调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专业设置及概况,重点专业发展,现有装备情况,“十二五”期间教育技术装备需求等情况,以及教育技术装备配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调查要求
1.各区(市)调查工作由仪器站牵头,职成教科(股)配合。
2.撰写调查报告。要求各区(市)充分认识本次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教育技术装备是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区(市)要结合实际认真、准确撰写调查报告,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填写相关表格。各区(市)在调查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及有关专业设备配备标准作全面调查,重点放在专业发展、实训场所、校外实践活动基地建设等方面(见附表一),常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可附表报送(结合“十二五”期间装备需求情况,将已有和缺少仪器、装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单价统计报表,见附表二)。
4.报送。各区(市)调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务必于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仪器站。
(1)附表一、二,由各区(市)教育局下发到各职业学校,各学校填写完毕后交由所属教育局统一上报市教育局。要求由各学校加盖公章后采用打印稿形式上报。
(2)各区(市)教育局汇总报表,将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填写的附表一、二两个表格进行汇总后,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市教育局,汇总报表格式可以参考学校填写的附表一、二稍作改动。如果所辖区域只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上报该学校报表电子稿,但要在报表中作出说明。
(3)各区(市)教育局撰写所辖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情况调查报告”,要求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电子稿报送电子邮箱:liuying1350@126.com。
打印稿请交市教育局515办公室。
联系人:刘莹 电话:3313265。
三、工作安排
近期,市教育局仪器站、职成教科将组织有关人员到部分学校实地调研、核查,请各区(市)作好准备工作。
附表一: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相关情况调查表
附表二:枣庄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