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09〕53号
转发《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高工委发电[2009]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的要求和各自实际,立即开展一次冬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对照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认真做好查遗补漏、总结考核工作。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务于1210前上报“200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市直各学校务于1215前上报“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00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和201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可发至电子邮箱:sjyjagb8688208@163.com。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目前正值冬季,恶劣天气增多,是火灾、交通事故、煤气中毒、房屋倒塌事故高发期。同时,甲型H1N1流感持续蔓延,学校存在聚集性疫情增加的可能性。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防范大雪、大雨、冰冻、大雾等天气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是不能保证学生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要教育学生不去无安全保障的冰场滑冰,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二、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寒假返乡交通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防范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影响。要提示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要请有条件的家长接送低年级学生上下学。要提示校车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高等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寒假返乡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
三、重点预防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近期要加强对校内燃煤取暖宿舍的检查,开展一次防止煤气中毒教育。在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室内安装的燃煤取暖设施要以确保通风和安全为前提。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学生宿舍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加强夜间值班和定时巡查,设专人负责学生宿舍夜间管理和安保工作。加强校外租住房屋学生的管理,与学生家长密切沟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
四、继续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冬季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重点防范学生宿舍、校内公共聚集场所及校园周边建筑火灾隐患。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防火管理,严禁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完善消防设施。落实好寄宿制中小学校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火灾事故。组织开展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技能培训。严禁学生野外用火、玩火,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五、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要求,减少大型集会活动,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特别是高校和农村寄宿制中小学要加强卫生教育和管理,保持教室和宿舍空气流通和清洁卫生,防止引发流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有关预防和应急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可采用推迟上学时间、调课、停课等多种形式调整学生作息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