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0〕8号
关于启用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属各科室:
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已开发完毕,即将进入正式运行阶段。为全面推行“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制定《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使用细则(试行)》,各单位及市教育局全体工作人员需按照本通知,做好电子政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就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能在网上办理的公务,如公文办理、会议通知和审批等,都要逐渐在网上进行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和区(市)、学校公文管理员每天上午、下午至少登陆局电子政务系统两次,及时办理相关事务。
二、自2010年1月 25 日起,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正式使用。自
从
三、各单位应转变观念、积极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信息化办公模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文件收发管理。
为完善系统工作人员数据,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按附件2完整填写并上报本单位电子政务分管领导和公文管理员的信息。局机关各科室按附件3完整填写并上报科室全体员工的信息。所有信息请于
四、各单位、科室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协调合作。各单位、科室要根据细则制定详细管理、操作规定(务必于
五、电子政务系统网上办公由教育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电教馆负责电子政务系统的架构、平台的维护和人员培训。各单位在电子政务运行中有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电教馆联系(杜松保,电话:3314910;张令文,电话:3188169)。
附件: 1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使用细则(试行)
2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
3枣庄市教育局电子政务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科室)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