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信
全市中小学教师朋友们:
你们好!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枣庄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全市近万个家庭圆了孩子接受本科教育的梦想;市教育局再次荣获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年度工作先进集体、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二日游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社情民意随机调查中,教育满意度再次排名第一;在全市行风大家评中,教育位居全市服务部门第二名。
枣庄教育每上一个新台阶,每取得一份新成就,都凝聚着广大教师的智慧和赤诚,都浸透着你们的心血和汗水,离不开你们的理解、支持和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市教育局对同志们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0年,将是我市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发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1月1日,《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正式颁布施行。除了从保障和服务教育内涵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之外,《条例》首次将教师的职业行为和专业发展纳入立法范畴。其中,第四章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违反本条例者,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寒假生活即将开始,我真诚地祝福广大中小学教师过一个充实、幸福,有意义的假期。同时,我也真诚地期望全市广大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当好素质教育的宣传者,社会文明的传播者,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安全自护。假期外出旅行、探亲访友活动增多,甲型H1N1流感的感染几率也随之增加。请你们做好个人防护,注意饮食,确保行车安全。
二、自觉学习提高。寒假是对一学期教学工作进行反思回顾,总结提高的有益时段,也是学习充电,提升自己的良好时机。要按照市教育局师德专项教育活动要求,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恪守职业规范。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有计划地开展锻炼活动。帮助指导学生搞好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不搞有偿家教。
四、倡树文明新风。要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爱护子幼,给子女做出表率。不参与违纪违法、封建迷信、黄赌毒活动,做到文明娱乐,健康娱乐。
最后祝全市广大教师春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枣庄市教育局局长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