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市 教 育 局
关于为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拍照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定于2010年5月19日下午在局机关为全体工作人员拍照办理服务监督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装要求
男士:西装白衬衣打领带;女士:职业装。
二、时间、地点及顺序
时间:2010年5月19日14:10—16:20。
地点: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顺序:第一批(14:10—14:30)办公室、督导室、计财科;
第二批(14:30—14:50)职成教、思政科、人事科、基教科;
第三批(14:50—15:10)师训科、仪器站、电教馆、自考办;
第四批(15:10—15:20)副县级及以上干部;
第五批(15:20—15:40)职教办、招生办、图书代办站、体卫艺、安全办;
第六批(15:40—16:00)教研室;
第七批(16:00—16:20)小车班。
三、有关事项
请各科室负责人及时通知本科室的工作人员,同时请把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发送到邮箱(zzjyjhp@163.com)。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杨建伟,联系电话:3226807。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