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0)102号
关于2010年国庆节及中秋节普通中小学校
放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接省教育厅通知,现就2010年全市中小学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
二、各区(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放假规定,保证广大师生的休息权。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广大中小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