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公示期内,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1)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2)不按规定要求安排作息时间,擅自加班加点,利用双休日、法定节日、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的。(3)不按颁布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材的;接受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音像制品的。(4)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5)违反国家、省招生规定,违规招生的。(6)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有乱收费现象的。(7)擅自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或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有营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8)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和教师排名次,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的。(9)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10)近2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11)评估中弄虚作假的。(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示时间: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8日。
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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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本达标学校
附件:
拟认定达标学校
峄城区阴平镇上郭小学
枣庄二十三中
枣庄四十二中学
市中区孟庄镇中学
市中区孟庄镇中心小学
市中区光明路田屯小学
市中区孟庄镇大郭庄小学
市中区东王庄小学
市中区西王庄乡洪村联校
枣庄三十五中学
薛城区临城实验小学
枣庄十二中学
枣庄十九中学
枣庄四十四中
薛城区北临城小学
薛城区周营中心校
薛城区邹坞中学
薛城区张范中心中学
滕州级索镇前王晁学校
滕州张汪镇皇城学校
滕州姜屯镇马厂学校
滕州鲍沟镇石庙学校
滕州东沙河镇大养德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