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1〕6号
关于建立规范办学行为随机检查制度的
通 知
各区(市)、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加强学校管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管理规范》,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原规范办学行为检查基础上,实行规范办学行为随机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检查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管理规范》、《枣庄市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计分办法》(枣教办发〔2011〕4号)。
2.检查方式:①在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检查中随机进行;②对举报信件的专项检查;③随机检查。
3.检查情况公布:①对举报违规学校查处情况专项通报;②每季度的按期通报。
4.结果使用:①年度素质教育考核和区(市)综合督导评估计分依据;②学校评先树优评比依据。
5.人员组成:局成立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
为方便检查活动的开展,市教育局统一制作检查专用证件,各学校门卫对持有检查证件的人员实施检查不得阻拦,凡影响局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对学校及主要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对查实学校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由其所属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到市教育局说明情况,情节严重的,市教育局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区(市)参照本办法,实施对本区(市)的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附件:枣庄市规范办学行为检查领导小组
附件:
枣庄市规范办学行为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于卫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韩建超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魏秀民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尤 冰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杜宝相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徐民伟 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科长
黄 海 市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冯统伟 市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王金祥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杨四祥 市教育局安管办主任
史玉光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枣庄市规范办学行为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秀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杜宝相、史玉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