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办发〔2011〕29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身边的师德榜样”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我市《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树立我市教师队伍良好风貌和教育新形象,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身边的师德榜样”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教育教学中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全市广大教师。要兼顾各学段、各年龄段及城乡各类学校。
二、有关要求
1.本次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活动要层层推选,逐级上报。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细化要求,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人物,特别要注意挖掘先进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和感人事迹。市教育局将在枣庄教育网、《枣庄教育》报上开辟“寻找身边的师德榜样”专栏,陆续刊登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并利用其它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市教育局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征集的典型事迹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若干名师德典型,组成师德报告团;并在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感动枣庄教育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2.字数不低于3000字,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要求所采用事例真实感人,能充分显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需报送2-3张照片,照片要求多元、生动、质朴、感人,能反映广大人民教师争当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的精神面貌。
3. 事迹材料每区(市)上报不低于10篇,滕州市不低于20篇,高新区不低于4篇,市直各学校每校不低于2篇,由区(市)教育局、市直学校负责汇总后将书面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上报枣庄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时间截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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