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市 教 育 局
枣教发【2012】 11 号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鲁教财字〔2011〕9号)和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使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全市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集中财力、分步实施,注重效益、强化监管”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以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图书资料配备、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建设为重点,加快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同时要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教师培训,规范实验室管理制度,做好仪器上架管理,开展实验教学理论研究和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等工作,促进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三、总体目标
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总体目标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和“枣庄市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进度,我市决定到2015年底全市全面完成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各区(市)和市直学校具体进度见附件2。
四、建设标准
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学条件标准”)为基本标准和依据,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等教育行业标准文件要求进行配备和管理。
根据上述标准,我市拟定了《枣庄市中小学实验装备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细则(试行)》(见附件1)。评估总分值1000 分,学校得分在900 分以上,且A1-A7 指标均达到85%以上的分值,可认定为合格。请各区(市)及市直学校根据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年度规划表,同时对照评估细则,逐校、逐项排查,落实不达标项目,并制定建设规划,于今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仪器站。市教育局将根据上报材料对各(区)市情况进行摸底抽查和达标验收。
1、配备标准
实验教学仪器配备:在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2006教学仪器行业标准”和新颁布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406 2010)规定,配备高中教学仪器,完善初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对保留的农村教学点可依据满足所设年级教学需要,配备必需的教学仪器。
图书室和资料配备:加强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加快图书配备工程建设,按照规定对现有图书进行全面清理,剔除可读性差及应报废的图书,按照生均藏书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低于30册、40册、50册,配齐图书资料。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建设图书室。
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和综合实践活动室建设:探究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是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后新增的教学设施,应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要求配备。有条件的和省级规范化初中可参照省、市初中探究实验室示范工程标准配备探究实验室。初中、小学的综合实践活动室按照“办学条件标准”要求配备。
2、管理与应用要求
实验教学仪器管理:健全《仪器室管理制度》、《实验教师职责》、《学生实验守则》等制度,并悬挂上墙;建立账(总账、明细账)、卡(橱卡)、标(标签),各科仪器按规定分类分室存放,符合要求;完善仪器使用、实验教学等档案资料;安全措施齐全;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实验课,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学校课外时间要开放实验室。
图书资料管理:健全《图书室规程》、《图书室管理员职责》、《图书报刊借阅规则》等制度,并悬挂上墙;完善图书报刊借阅登记,图书室、阅览室实行计算机管理,全天开放,开架借阅。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教育装备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物质、技术保障,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以及推进教育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装备部门要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教育技术装备的规划、检查和评估,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的配备、管理、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要把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实施等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明确一位副校长负责学校的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成立教育技术中心作为学校装备工作的管理机构。
2、加强教育技术装备队伍建设。各校要按标准配齐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中学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应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每年定期对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逐步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在职称评定、职务聘任、调资晋级、评模选优和工资待遇、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应与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并认真落实实验教师的营养保健津贴、劳保防护用品等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实验教师和图书管理员的考核评价机制。
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教育技术装备经费包括各功能教室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实验日常消耗、人员培训等经费。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占教育事业经费的10%以上)纳入教育经费预算并予以保障;教育附加费中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装备专项建设;中小学校要从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不少于10%的比例用于装备建设及教学仪器的更新、维护和易耗品的补充。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积极鼓励和提倡筹措其他形式的经费用于装备建设。
4、确保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新建实验室及其它功能室,要由区县以上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审核,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严把质量关,确保进入学校的仪器、设备、图书等质优价廉、实用、够用。
5、加强装备管理和应用。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各功能室管理、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等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对装备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实行工作量化管理,要将各功能室管理和教学纳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实验实践课程、技术课程,各功能室要全天候开放,服务教学及培训。加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软件平台建设,逐步推进装备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学校装备管理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加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和高中段招生实验技能考试,以考促用。
6、加强督导评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把装备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经常性检查和督导评估范围,运用督导评估手段促进中小学校装备建设的综合效益。要将学校装备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学校表彰奖励、校长考核任用、评选先进以及专项建设工程设立的重要依据,有效推进中小学校装备标准化建设。
附件:
一、枣庄市中小学实验装备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细则(试行)
二、各区(市)及市直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年度规划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