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市教育局对各区(市)申报初评及复评市级规范化学校的学校进行验收。评估验收组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枣庄市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采取听、看、查、座谈等形式,认为枣庄市实验学校等18所学校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素质教育实施、办学特色等方面基本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拟予以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在公示期内,拟通过验收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举报查实,将取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1)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2)不按规定要求安排作息时间,擅自加班加点,利用双休日、法定节日、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的。(3)不按颁布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材的;接受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音像制品的。(4)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5)违反国家、省招生规定,违规招生的。(6)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有乱收费现象的。(7)擅自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或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有营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8)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和教师排名次,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的。(9)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10)近2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11)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有关反映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3324615
举报邮箱:zz3324615@126.com xxwgjb-zz@163.com
附件:拟认定基本达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学校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拟认定基本达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学校名单
(公示期:
单 位 |
初评学校 |
复评学校 |
市 直 |
枣庄市实验学校 |
|
市中区 |
永安中心小学 |
|
税郭镇安城中学 | ||
山亭区 |
|
枣庄市第七中学 |
薛城区 |
周营镇中心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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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 |
滕州第四实验小学 |
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
大坞镇市庄小学 |
墨子中学 | |
羊庄镇洪村小学 |
滕东中学 | |
洪绪中学 | ||
峄城区 |
峨山镇海尔希望小学 |
底阁镇运卜屯小学 |
底阁镇谦和小学 | ||
古邵镇褚楼小学 | ||
阴平镇燕庄小学 | ||
榴园镇高庄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