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3〕1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各科室: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
2.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月度主要活动安排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
附件1: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突出优质资源扩容、教育质量提高、师资水平提升和系统和谐稳定四大主题,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着力体现教育公平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幸福新枣庄”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目标
一是教育事业年度发展目标: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实现教育事业新突破。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保持学前一年入园率98%以上,在园幼儿总数达到10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提高到81%以上。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完成小学招生5万人,初中招生4.2万人,保持义务教育段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年巩固率98%以上。加强高中段招生统筹,完成普通高中招生2.4万人,中职招生1.6万人,保持高中段毛入学率90%以上。
二是年度十项重点推进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力迎接省政府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新城学校一条龙发展规划,全面核定中小学校教师编制,着力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实施,推介100个素质教育特色品牌,创建3-5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效保障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1. 深入做好十八大精神的宣传学习。将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十八大精神学习方案,充分利用教育报刊、教育网站等宣传阵地,形成宣传声势,做到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入脑入心。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内涵,切实把全市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凝聚力量、推进工作。
2. 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局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对市直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的作用,注重在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吸纳发展党员。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相结合,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幸福感。
3.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人事、经费、基建、招生等重点岗位监管。继续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稳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加强财务审计和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开展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 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建立信息报送及考核制度,强化对教育新动向、惠民新政策、先进新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邀请家长走进学校管理、辅助学生成长,促进家庭教育最优化。充分发挥德育基地、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开阔学生视野,增长社会经验,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 统筹提高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水平。推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强化两项教育附加和“两个10%”政策落实,确保全市公共财政教育预算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的比例达到省定标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使用,加大教育经费向农村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倾斜力度。继续实行农村小学600元、初中8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争取建立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财政拨款制度。
6. 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职能。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完善市、区(市)和乡镇三级督导责任区网络建设。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推动滕州市做好“山东省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力做好迎接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7. 关爱弱势群体,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年内资助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5万人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修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保障其就近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引导特教学校内涵发展,注重学生的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养。推广山亭区冯卯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经验,拓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新途径。继续抓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二)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8. 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强化政府办园主导责任,逐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实行幼儿园建设项目市级监控,年内新建幼儿园35所、改扩建幼儿园30所,所有新建区(市)实验园全部投入使用。落实《枣庄市城区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使用办法》,开展新建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调研。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保教设备配备工程,年内完成435个班级的配备达标任务。筹备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推进会。
9. 提升学前教育发展层次。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枣庄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实现规范办园,提升保教水平。推广“城区集团化、镇村一体化”办园模式,推动各区(市)至少建成一个城区幼教集团,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覆盖全市80%以上的乡镇。开展公办园(包括住宅小区配套园)按划定服务范围招生试点,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认定,适时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办园行为监管,实行注册园挂牌公示制度,清理整顿非法办园。完善幼儿园评估确类制度,指导创建省级示范园10所,20所乡镇中心园通过省级认定。
(三)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快构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生态文明教育。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校园仪式集中展评,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强化班主任全员培训,评选一批德育基地导师,开展班主任技能大赛,拓展班主任专业化发展平台。开辟德育讲坛,评选第二批全市环境育人星级学校,打造40所“全员育人导师制”特色学校。
11. 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督促市中区、峄城区和滕州市加大工作力度,按计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全力迎接省政府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验收。规范学校布局调整和撤并工作,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25万平方米,建立完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完成60所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农村中心初中、小学和寄宿制学校的全覆盖;继续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实施区(市)和镇街(乡)中小学扩容和农村寄宿制学校附属生活设施建设项目;抓好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年内新建探究实验室15间、综合实践室50间。
12. 加快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实施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年内完成20所示范校创建任务。完成校园网络宽带的升级改造,实现网络宽带校校通;建好名校、名师网络课堂,开发完成3500学时网络教育资源,完善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继续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和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鼓励教师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日常教学,提高信息技术教育和应用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育信息化队伍。
13.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展学校发展共同体试点,在县域范围内,引导优质学校与部分城郊薄弱学校联合办学,实现强校带弱校共同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形势下的入学需求,统筹城区学校规划建设,推动区(市)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学校。落实新城学校建设一条龙规划,加快市直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市实验中学(新城高中)一期工程,确保9月份开学时正式投入使用;完成市职业中专迁建新城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市特教学校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启动市实验小学(新城小学)项目建设。实施枣庄十五中东校重建项目。制定控班额“一校一方案”,遏制城区学校大班额势头。
14. 继续夯实素质教育基础。认真贯彻《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枣庄市学校常规管理基本标准》,落实节假日、课程表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深化“学、查、纠”活动,将效能管理的思想和方法贯穿于学校管理、教学和课程实施全过程,全面提高教学工作效能。开展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建立课改联系点制度,培植20%的学校成为省市课程实施合格校,20所创建成为教学工作示范校。规范考试行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继续实施中小学学业合格率10%增幅计划,进一步提高合格率、助推优秀率、减少低分率,引领教学质量的大范围、大幅度提升。
15. 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以“研课标、钻教材、磨教法”为抓手,按照“精确导向、精彩导讲、精心导学、精致导练”的要求,继续推进优秀教学案评选活动。通过优化初选流程、优化奖惩机制,引导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参与。切实做好课堂建模、课堂教学与课堂评价的衔接,实现课堂模式学科化、学科模式课型化,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效能,推动课堂教学的个性化和特色化。加强课题研究跟踪指导,引领教学改革有效实施。召开课堂教学模式经验交流会,提升推广一批精品学校课程。
16. 稳步推进中小学特色品牌创建。以全员岗位育人、科学管理、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实施、教师发展和学生培养六个领域为重点,在学校特色品牌概念化基础上,深入推进特色品牌创建的课程化、常态化和优质化,引导学校间建设“特色校共同体”。通过课题引领、现场展示、专家指导等方式,固化学校核心特色理念,助推学校内涵发展。推介提升现有特色品牌,打造100个特色学校和教育品牌。举办中小学生实践与创新技能大赛,促进更多学校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17. 推动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扩大普通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权限,将指标生比例扩大到招生计划的65%。加强对校本课程开设的指导,鼓励多开、开好高中选修课,增加学生选择性,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制定《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教育实施方案》,扩大试点学校范围,满足部分学生参加春季高考和学习实用技术的现实需求。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和改进功能,优化学生学习达标责任制,千方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升学需求。
18. 全面做好学校体卫艺教育。巩固中小学音体美卫器材配备四项工程成果,加强专兼职教师培养,提升设施利用率。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努力实现90%的学校实施普及率。积极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开展,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快心理咨询室和学校卫生室建设,逐步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做好常见病防治和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工作。
19. 加大教师队伍补充优化力度。落实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开展中小学核编工作。加大新教师补充优化力度,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年龄和学历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完成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岗位全员竞聘工作,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优化教育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20. 科学构建教师评价体系。完善教师职称多元化评价体系建设,执行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使其更加贴近教育教学一线,更好地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教育职称向新体系的平稳过渡,探索实施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新制度。继续推动县域内干部教师的互动交流。
21. 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开展好教师全员远程培训,保证每位教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继续向农村教师倾斜,探索“以镇组班”培训新模式,提升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按照一定比例选拔中青年教师参加省培、国培计划,为青年教师成长搭好平台。开展市、区两级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推动形成区、市、省、国家四级骨干教师网络。强力推进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遴选30名中小学教师作为第二批枣庄名师建设工程培养人选,培养造就一批知名教育专家。组织名师、名校长和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论坛,充实、完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辐射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提升。
(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
22.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树立“大职业教育”和系统培养观念,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加强对职教经费和配套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开展中职学校分级认定工作,加大中职学校建设力度,争取创建3-5所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市职业中专借助迁建新城,为创建国家级中职示范校创造良好条件;抓好3-5处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出台中职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开展好职教干部和教师培训,完善专兼职教研员队伍,提升专业技能水平。继续开展“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启动中职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确定3-5名校长、8-10名教师作为首批培养人选。
23. 深化中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规范现有4大职教集团运行,发挥其集约化优势,深化项目合作、人才交流、联合办学等,推广订单式人才培养,探索校企接轨新模式;发挥其纽带和桥梁作用,建立校际间“专业(学科)共同发展”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实施好中职学校技能大赛、教师技能大赛和文明风采竞赛,确保技能大赛覆盖所有学校、专业、教师和学生。开展优质高效课堂创建活动,研究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大力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教人才培养水平。
24.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开展对全市经济建设和企业领域的调研工作,针对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全市中职专业设置。评估一批市级骨干特色专业,强化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撤销一批生源少、就业差、与社会需求脱节的专业,着力培植10个左右,与八大工业集群相适应的煤化工、精细化工、数控机床等现代工业技术专业和以文化旅游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服务专业。
25. 抓好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职成教育向社区教育中心转型,支持每个区(市)至少办好一所示范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城乡就业人口职业技能。大力扶持乡镇职成教中心骨干特色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创建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10个省级示范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继续坚持服务、规范和稳定相结合的原则,推动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有序竞争,规避办学风险。抓好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年内完成4.1万人次的自学考试报考工作。
26. 确保教育招生考试安全平稳。继续推进标准化考点考场和网上巡查考试指挥平台建设,推行考务管理标准化,实行“阳光招考”。切实抓好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等的组织和考务工作,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27. 继续抓好语言文字工作。以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推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开展,加大各级语言文字示范校、汉字书写特色校创建,进一步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
28. 建设教育系统优良行风。以行风评议活动为抓手,突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有偿家教和教辅资料散滥等热点问题,提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做好教育行政审批窗口工作,坚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擦亮教育窗口品牌。
29. 保障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为引导,完善安全检查整改、学校安全通报和校园舆情应对三项制度,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安保人员设施配备率和师生应急避险演练率100%。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坚决消除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做好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和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校风险防控能力。
30. 做好学士后流动站、教育图书报刊发行和老干部等工作。办好35所学士后流动站,做好用人单位和进站人员对接工作,扩大毕业生就业孵化基地。严格教育图书报刊发行《目录》管理,进一步规范发行秩序。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的服务水平,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抓好建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教育工会、公文处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开展,保障机关各项事务有序运转。
附件2:
枣庄市教育局2013年月度主要活动安排
一月:
1. 召开2013年度全市教育工作会议。
2. 对区(市)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3. 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省美术统考。
4. 组织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宣传;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召开全市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报告会。
5. 对2010-2012年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211工程”和绿色校园创建工程进行验收。
6. 召开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全市基础教育年度工作会议。
7. 召开全市职称改革工作会议;春节前走访慰问优秀教师及特困教师。
二月:
1. 组织开学初工作大检查。
2. 组织2012年度机关和市直学校年度考核。
3. 制定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义务教育段、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开展建立学校发展共同体工作调研。
4. 召开全市教师教育工作会议;启动第二批“枣庄名师”建设工程。
5. 召开全市教育财务工作会议。
6. 组织教育好新闻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全市教师师德专项教育活动。
三月:
1. 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大会;召开全市实验教学工作和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召开教学工作“学、查、纠”活动现场会。
2. 召开职成教年度工作会议;组织中职学校优质课送课到校活动。
3. 核定市直学校编制,申报用人需求;举办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特教学生随班就读情况调研。
4. 组织全市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生电脑作品和现代教育技术课件、优质课评比;组织全市中学生乒乓球、羽毛球比赛。
5. 下发2013年度中小学校舍维修、“211工程”、学前教育等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召开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6. 组织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
7. 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月活动,组织第三批市级德育示范化学校验收。
四月:
1. 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督导评估,对滕州市创建省教育示范县进行市级复评。
2. 举办全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
3.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启动“学士后流动站”招聘工作。
4. 召开学生阳光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现场观摩会;召开全市教师实验业务评比活动。
5. 开展幼儿园升级确类评估;开展精品校本课程评选活动;对全市学校安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
6. 召开全市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五月:
1. 组织2013年春季高考;组织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组织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试。
2. 举办全市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建立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
3. 召开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
4. 召开全市信息化校园建设工程现场会;组织参加全国教育装备仪器展示会。
5. 召开学校常规管理现场观摩会;组织第四届中小学生实践与创新技能成果展评。
6. 开展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检查评估中职学校专业建设。
7. 选拔骨干教师参加国培和省培计划。
六月:
1. 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开展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督查。
2. 评选全市首批职教名校长、名师;启动示范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创建工作。
3. 组织实施中专考试和夏季高考;组织初中学业考试;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4. 召开全市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
5. 启动千名教学能手培养计划首批评选活动;组织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
6. 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
七月:
1. 组织中小学教师暑期集中研修活动;组织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2. 开展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和年检工作;开展幼儿教师基本功比赛。
3. 实施实验室规程和标准化建设培训;开展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
4. 召开驻枣函授站工作会议。
5. 开展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和报到、派遣工作。
6. 组织全市首届班主任技能大赛。
7. 开展规范收费行为检查和有偿家教集中整治活动。
八月:
1. 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组织中专和中小学教师晋级业务考试。
2. 受理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3. 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学工作总结会议;组织素质教育论坛和学前教育论坛。
4. 举办第四届中小学生经典诵读和演讲比赛。
5. 对各区(市)教育城域网改造工作进行验收;评选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示范校。
6. 举办全市德育工作论坛;举办班主任培训班。
九月:
1. 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
2. 开展第29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3. 对区(市)项目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省级十佳园、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初评认定。
4. 召开全市中小学音体美卫器材管理使用观摩会议;召开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
5. 组织全国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
6. 召开全市教育宣传工作会议。
7. 启动优秀教案共享与评选活动;评选市级教学示范校。
十月:
1. 召开全市优秀教案评选活动推进会。
2. 召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研讨会;评选示范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
3. 组织初三学生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开展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基本情况调研。
4. 组织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考。
5. 评估验收第七批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6. 组织全市校园仪式集中展评活动;举办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十一月:
1. 组织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和省级各类幼儿园验收;对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进行验收。
2. 对市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 督查全市中小学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 举办全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
5. 开展中小学教师优质课展评活动。
6. 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现场会;对第二批环境育人星级学校进行验收。
十二月:
1. 组织中专、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职称评审。
2. 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3. 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4. 对信息化校园示范校进行验收。
5. 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组织校医、保健教师培训。
6. 对普通高校驻枣函授站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