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卫法监[2013] 14 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及H7N9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枣卫法监[2013]6号)精神,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组成督查组,于4月24日至25日,对市直及各区(市)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6个区(市)全面督查,抽查学校及托幼机构22所,其中中学9所、小学8所、托幼机构5所。督导的主要内容是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等。从督查情况看,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大了学校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各学校抓好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市的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管理组织,完善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区(市)指导学校成立了成立了学校(园)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人,落实了责任制。滕州市、薛城区对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积极主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转发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枣卫法监[2013]6号)文件,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是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园)能够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有传染病报告、预防控制的相关制度及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专职或兼职教师对传染病进行管理,定期对学生、幼儿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大多数学校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建立春季防病工作宣传栏,认真开展春季防病工作宣传、晨检、因病缺课监测、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各学校(园)清洁消毒意识明显提高,大多能够落实环境、玩具、用品消毒制度,定期使用消毒液对地面、走廊等进行消毒;托幼机构配置了悬挂式紫外线灯的单位能坚持做到空气及桌椅表面的消毒,幼儿用餐饮具和毛巾大多可以做到统一清洗消毒;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配备有专门的生活老师,定期对宿舍通风消毒,走廊、厕所定期清洗消毒。滕州市北辛中学、滕州市前进小学、滕州市实验幼儿园、枣庄市实验幼儿园、枣庄市第十六中学、薛城区蓝鸽幼儿园等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的要求,全面有效建立起职责、责任及相关保障的卫生安全管理机制,特别是学生晨午检及缺课监测工作,分工明确,跟踪到位。
三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得到重视。督查的学校、托幼机构的供水基本上为集中式供水和学生自带水,1家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增设了直饮水设施。学校(园)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加强了水源防护,加大了水质消毒设施的投入,水质消毒制度较为完备,涉水产品卫生批件索证资料较为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从本次专项督查情况看,尽管成效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控方面。虽然各学校都设立了卫生室,但是部分学校却无专职校医;个别学校无专人对传染病进行管理,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学校晨检工作不能坚持开展,学校无学生晨检记录,缺少因病缺勤追查登记;部分小学、幼儿园查验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不够落实,督促漏种学生补种的措施不到位。
(二)环境卫生方面。部分学校仍然存在“重教学质量,轻卫生工作;重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轻卫生基础设施投入”的现象。部分学校班级学生人数超员,人均面积不符合要求,活动空间极小,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部分学校卫生硬件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学生需求,食堂、宿舍、公共浴室、厕所等条件简陋,洗手、通风等基本卫生设施配置不全或达不到卫生要求,宿舍管理员无健康证,卫生隐患较为突出。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水质消毒间不符合卫生要求,消毒制度和消毒操作规程不健全,水质检测要求不能得到落实。使用饮水机的单位不能按时更换滤芯,未定期做好清洗消毒工作,无清洗消毒记录,未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根据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对我市学校卫生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学校卫生工作抓实抓好。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把学校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细、抓实、抓好。
(二)积极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学校卫生工作整治合力。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相互协调,建立学校卫生联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学校管理者、卫生监督人员定期研究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商讨解决措施和办法,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监管机制。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好学校卫生防病的各项工作。
学校卫生室建设是学校卫生的薄弱环节,各级学校和幼儿园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学校卫生室的设施、人员、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传染病防控预案和疫情报告制度。目前正值H7N9等传染病、食物中毒易发季节,希望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规范管理,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做到防查治有机结合,做好学校卫生防病的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枣庄市卫生局 枣庄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