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3〕81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中心,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教育规划纲要,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制度和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培养培训体系为保障,以实施素质提高计划为抓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学骨干和专业带头人为重点,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和专业教学需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教师队伍。专业教师在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教师比例达到25%以上;任教两年以上的专业教师都要考取到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70%以上;提高非专业课教师的职业技能水平,鼓励非专业课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的20%以上。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1.加强职业理想教育,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将职业理想教育与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树立先进人物典型、引导职业生涯发展等综合措施,使教师坚定职业方向,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增强从事职业教育的荣誉感、使命感,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2.配足配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各区(市)要根据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专业建设标准,科学制定教师配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准入条件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技能教师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助理以上非教师所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按专业进行实操和理论测试。为吸引高水平专业技能人员参加招聘,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允许先参加招聘考试;对达到录用要求的,在试用(聘用)期内,先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再按有关规定转为正式教师。
3.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要将“双师型”教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题,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支持有专业经验的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从教。提高专业技能教师比例,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力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的70%以上,其中,50%以上能够获得二级以上国家职业(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积极探索实名与非实名相结合的多元化教师供给机制,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与管理办法,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职业学校可将20%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任专业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
4.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各区(市)教育局和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培训。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定期组织教师岗位培训,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加强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重点提升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十二五”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都要参加一次省级以上培训,特别优秀的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境外培训。
5.多形式开展教学交流,促进职业学校教师相互提高。通过开展教学能手评选、优质课评比等,多形式开展职业学校教师校本培训;举办示范课、观摩课,开展省市级优质课送课到校活动;鼓励职业学校教师跨校任教,促进校际之间教学交流。全面推行做中学、做中教,理实一体化教学,切实提高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
6.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切实掌握行业标准和专业技能。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累计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活动。要将到企业实践纳入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统筹管理,制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实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考核结果计入本人继续教育档案。
7.突出职教特色,建立适应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学习和专业实践,参加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职业(执业)资格和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将教师专业技能、专业教学能力、教学和服务业绩作为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重视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可在学校探索设立面向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的特别岗位,给与相应的资源支持,与职务晋升、绩效工资挂钩,充分调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实施枣庄职教名师、职教名校长培养计划,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职业教育领军人物。
三、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的统筹和领导。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制订好本区(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保障经费投入。要建立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地方教育事业费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并做到逐年增长。中等职业学校也要在公用经费和其他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3.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楷模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关心职业教育、尊重职教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竞赛等活动,引导教师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法、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