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枣庄市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枣矿集团生活后勤管理中心,市直幼儿园:
为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推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由枣庄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领导下的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成员由专兼职教研员组成,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心教研组主要任务
1.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业务指导工作,提高幼儿园一日活动效益。
2.做好本市学前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项目的规划、立项、审定工作;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专题研究和教学改革试验,推广先进的教育科研、教学经验,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普及与深入。
3.有计划地开展对全市园长、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学习交流、观摩研讨等工作,规范办园行为,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4.定期组织全市幼教论坛、教研活动,教学评比、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活动。
5.承担对幼儿园课程、玩教具等教育资源的开发整理、培训指导工作,为幼儿园保教工作提供科学咨询。
6.指导区(市)、乡镇(街道)建立以园为本的教研机制,促进幼儿园园本教研科学、有效、持续地发展。
7.全面了解本市学前教育教学发展现状,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教研员工作职责
1.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指导下,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幼教改革,面向全体幼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学前教育改革的促进者。
2.参与制定全市学前教科研目标和计划,结合实际,确定教改和科研课题,参与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研究保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3.深入研究并积极组织以幼儿园为本的保教研究活动,加强对全市幼儿园教科研工作的专业引领,努力提高幼儿园教科研活动的质量;参与并指导幼儿园类别晋升活动。
4.及时了解幼教改革发展动态与新的研究成果,自觉学习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广成果,为全市学前教科研工作提供真实材料和研究建议,做全市学前教育教科研的引领人。
5.指导培训所在幼儿园及全市幼儿园教师,并发现培养幼儿园骨干教师,为教师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三、聘期管理与待遇
1.兼职教研员人事关系隶属不变,仍隶属所在单位管理,有关单位要对兼职教研员工作予以支持,创造必要的条件,在安排工作时,充分考虑工作总量和时间。市学前教育办公室负责考核兼职教研员的兼职工作及职责履行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单位综合考核时作为参考。
2.兼职教研员在聘用期间,除享受原单位相关待遇外,优先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教师培训和教育教研活动。
3.兼职教研员参加活动时,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活动中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兼职教研员的选聘、管理等工作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负责,市教育局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研员进行表彰奖励。
5.兼职教研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三年,期间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适宜从事兼职教研员工作的不再聘任。
四、教研员组成与评选
市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教研员由各区(市)教育局学前教育教研员、省十佳及示范幼儿园业务园长、保教主任、骨干教师等部分人员组成。遴选程序是:个人申报(见附件1申请表,一式2份,后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近5年来主要的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区(市)推荐(见附件2名额分配表、附件4教研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市局对上报人员进行材料研究审核,最终确定聘任人选(见附件3 聘任条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将申报兼职教研员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稿)。电话:8688311,联系人:刘方,邮箱:zzxqjy@126.com。
附件:1.教研员申请表
2.教研员分配名额表
3.教研员聘任条件
4.教研员情况汇总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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