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3〕102号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
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齐鲁名校长 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2-2014)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21号)精神,决定自2013年开始在全市实施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现将《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市职业教育办公室。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3年9月19日
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
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枣政发〔2013〕25号),通过枣庄名校长、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的实施,加快建设我市高素质的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从而带动全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实施计划
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3-4名枣庄名校长、7-10名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为3年,经考核合格后,命名为“枣庄名校长”、“枣庄名师”。培养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在培养周期内市财政为每位人选提供3万元的培养经费,专项用于出国进修、国内进修、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研讨等,由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和使用。
三、实施目标
(一)枣庄名校长
造就一支政治思想坚定,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发展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学校管理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校长队伍。通过枣庄名校长建设工程,总结具有枣庄职教特色的学校管理经验,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发展。
(二)枣庄名师
以专业课教师为重点,造就一支热爱职业教育,掌握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综合素质高,动手操作能力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团队。以枣庄名师为龙头,发挥其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评选范围
(一)枣庄名校长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副校长。
(二)枣庄名师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教师。
五、评选条件
(一)枣庄名校长。任现职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勇于改革创新,管理水平高,有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感,在师生中威望高。
2.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3.有较强的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市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职业教育论文或出版过职业教育著作。
4.任期内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校长培训,近5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
5.任期内,任职学校在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累计获得过10个以上一等奖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6.任职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7.担任校长或副校长职务5年以上,其中任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校长或副校长1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副校长一直在教学一线任教。
(二)枣庄名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勤于学习,理念先进。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技术开发服务能力,胜任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
3.注重教学研究,能够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任教专业达到市级示范专业标准。参与国家或省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工作,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职业教育专业论文。
4.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5年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课教师须具有与任职专业有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它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在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两年不少于3个月;并取得以下教学实绩之一:
(1)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
(2)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
(4)近5年,参加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获得一等奖。
文化课教师须结合专业需求进行文化课教学改革,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近5年获得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6.指导学生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直接申报。
六、评选程序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提出符合要求的人选经公示后报市职业教育办公室。枣庄名师推荐人选,文化课教师不超过30%。
(二)市教育局对各区(市)及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人选进行复评。对名校长人选组织答辩,对名师人选组织现场授课和答辩。根据复评情况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七、管理事项
(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专门制定枣庄名校长、枣庄名师管理办法,对入选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培养期内,如果调离职业教育系统或有违规违纪现象,资格自动取消。
(二)各区(市)、各学校对枣庄名校长和枣庄名师人选也要从教学研究、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枣庄名校长推荐人选申报表》、《枣庄名师推荐人选申报表》、《枣庄名校长、枣庄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以区(市)为单位务必于2013年10月15日前一式5份报送市职业教育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ZZ3325093@163.com。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金延德;联系电话:8688216。
附件:1. 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枣庄名校长推荐人选申报表
3. 枣庄名师推荐人选申报表
4. 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
枣庄名校长 枣庄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磊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徐春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殿国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职教办主任
成 员: 邢亚娟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王亚军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主任科员
冯统伟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金延德 市职教办副主任
张颖梅 市职教办教研室主任
沈红娟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副科长
点击下载:枣教发〔2013〕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