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3〕116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广泛交流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1月26日,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优秀“微课”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分小学、初中、高中共三个组别进行,学科不限,教学内容必须符合我市现行使用的教材,中小学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作品呈现形式
报送的作品要开发成系列,以教材的“单元”、章为一个开发单位,也可以以某一专题为一个开发单位,一个开发单位视为一件作品。
三、报送要求
(一)在线提交。本次参赛“微课”作品只接受在线提交,运用“枣庄市在线备授课系统”进行上传,不接受其他方式报送。(上传说明见附件1)
(二)数量要求。为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每位教师只能上报1件作品。市级信息化校园示范校每校上报的作品总数不能少于8件,信息化校园每校上报的作品总数不能少于4件。
(三)填写表格。参赛教师需填写《枣庄市中小学“微课”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2),并以学校为单位报各区(市)教育局,由各区(市)教育局汇总后,连同《枣庄市中小学“微课”参赛作品统计表》(附件3),于2014年1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511室。
四、时间安排
(一)“微课”上传时间:2014年1月12日前。
(二)网上投票决定参赛资格。2014年1月13日至23日,请参赛教师登录“枣庄市在线备授课系统”,对获得市级“精品资源”推荐的参赛资源进行评价。大赛组委会按照浏览量、评论量、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前若干名取得参赛资格。
(三)作品集中评审时间:2014年1月24日—26日。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和教育技术专家联合对优秀推荐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五、奖励办法
市教育局将组织一线学科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专家对取得参赛资格的“微课”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请各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加强研究与指导工作,积极开展优质“微课”资源的建设,深入推进“微课”资源的广泛应用,提升“微课”资源的应用效益。
联系电话:3123392。
附件:1.枣庄市中小学“微课”作品上传说明
2.枣庄市中小学“微课”参赛作品登记表
3.枣庄市中小学“微课”参赛作品统计表
4.“微课”作品评价指标
枣庄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3日
点击下载附件:枣教发〔2013〕116号
点击下载: 枣庄市在线备授课系统(含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