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和《枣庄市全日制中小学2014—2015学年校历》,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学实际,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非寄宿制学校:
2.寄宿制学校:
全市各中小学在放假期间,要切实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同时要做好师生交通、防火等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省、市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自习。
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枣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