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市)招考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院校:
近年来,全市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工作本着“安全、规范、平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政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考务,严肃考纪,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办考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集思广益,理清思路,推动今后的招考工作更好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市、区(市)招考委各成员单位人员,广大考生及家长,教育工作者,关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文内容
围绕举办好各类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的整体思路、体制机制建设、办考队伍建设、标准化考点建设、安全保密、考务组织管理、考风考纪、诚信教育、风险防控、服务功能发挥等某一或综合方面的论述文稿及有关图片。
三、征文要求
1.形式要求:
(1)论文篇幅一般在3000字以内。
(2)正文首页在题目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
(3)正文后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2.内容要求
(1)征文要求紧扣“办考”主题,观点明确,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坚持原创,杜绝抄袭,征文必须符合检测要求。
(3)文末注明是否同意公开编辑出版,文责自负,编辑出版入选者,赠书两册,不发稿酬。
(4)文末注明是否参加过其他征文活动和是否曾发表,如发表过注明。
四、其它事项
(1)征文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2)征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3)各区(市)人员征文,报送各区(市)教育局招生办,由各区(市)教育局招生办统一收集、整理、上报。市直各单位、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直接报市教育局招生办。
(4)征文交一份由作者本人签字的纸质文稿,同时传送电子版。
(5)市教育局招生办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和谐路690号;邮政编码:277101;联系人:黄东;联系电话:8688212,15965110521;电子邮箱:zz6320@126.com。各区(市)招考办明确一人负责此项工作。
五、表彰奖励
此次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设一等奖 10名,二等奖 20名,三等奖 30名,组织奖若干名,由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优秀征文将结集正式正式出版。
请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撰写,确保征文的数量和质量,以此推动我市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枣庄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