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5〕43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5年全市教育科研课题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认证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08〕34号)和《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经研究,今年继续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个人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进行认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14年1月以来,经学校、区(市)层层推荐,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包括科研、教研、电教、职教等)、教育学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大学专门研究机构立项并已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认证的课题组填写“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认证登记表”(附件1)一份(申报二次认证的课题需填写“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二次认证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课题立项书、鉴定申请书、结题证书、研究方案、研究报告、发表(或出版)成果等复印件各一份,附于登记表后装订(前三项原件单独装订)。
2.课题研究过程性材料。材料要完整,真实反映课题研究水平(可另行装订),并做好现场展示的准备,以备专家评估。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区(市)教科所(室)和市直学校对申报课题汇总初审,并填写“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认证汇总表”(附件3,用Excel表格制作),将汇总表及课题材料上报市教科所,并发至zzjyjjks@163.com。报送时间,8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688318。
2.市教科所会同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已结题课题的立项情况、工作进程、研究成果进行评估。专家评估采用会议鉴定和现场鉴定两种形式,评估结果分为认证等级和实际研究水平两项,认证等级分为国家、省、市三个等级,实际研究水平分为A、B、C、D四个等级。
3.通知及附件均可从枣庄教育网下载。
附件:1.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认证登记表
2.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二次认证登记表
3.枣庄市教育科研课题认证汇总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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