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鲁教财字【2012】111号),市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于2016年3月23-24日对薛城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组抽查该区的5所初中学校、18所小学,根据省评估方案标准,验收组一致认为,薛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达到省定标准,予以通过,并将达标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薛城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有违反省规定及弄虚作假行为,或有不同意见可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举报、投诉。公示期一周,公示期结束后,向省申请验收。
举报电话:8688359
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