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6〕68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2个教师节,做好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庆祝教师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各区(市)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意义丰富、影响广泛的庆祝活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今年五一前夕同知识分子等群体座谈时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全面反映近年来教师队伍建设的巨大成就,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引导广大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精心组织宣传庆祝活动
(一)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从2016年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教师节前,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10号)要求,认真组织新入职教师和优秀教师代表进行宣誓。把开展教师宣誓活动作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宣誓活动,坚定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责任和义务,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荣誉感。要加强对教师宣誓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师德教风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教师节期间,各区(市)、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乡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支教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提高教师地位、保障教师待遇、促进教师成长等方面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教师乐教爱教、甘守讲台、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三)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深入向李保国同志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寻找最美教师”等活动,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2016齐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宣传等活动,各区(市)、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典型带动作用,形成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教师、理解教师、支持教师的良好氛围。在教师节当天,中央电视台播出教育部开展的“寻找最美教师”颁奖典礼,在庆祝教师节期间,山东教育电视台播出 “2016齐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颁奖盛典暨教师宣誓活动,届时,各区(市)、各学校要组织师生积极收看。市教育局将以“热爱教育、不忘初心”为主题,充分利用与枣庄日报社、枣庄电视台、齐鲁晚报、枣庄大众网等联办平台,集中宣传我市涌现出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齐鲁名师和名校长,感动枣庄人物及枣庄好人等先模人物,以及在教学上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同时,积极协调上级媒体对我市突出教师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各区(市)、各学校要积极推荐、报送优秀教师事迹,组织好向优秀教师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推动各项惠师政策的落实。各区(市)、各学校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惠师政策,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充分维护教师教书育人的权利,减少对教师创造性劳动的干扰,使教师能够集中精力静心做好本职工作。各区(市)、各学校要围绕落实《枣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细则》和开展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梳理国家和省各项惠师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对教师保障房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体检、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乡镇工作津贴补贴发放以及提高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职称评聘等情况进行检查,着力营造好老师成长环境,使广大教师有实实在在地获得感,能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加强师德建设,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 9月份,在全市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有利时机,落实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将师德制度建设落到实处。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一方面组织教师结合学习身边的师德榜样,弘扬正能量;另一方面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师德规范的系列文件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引导教师自觉把师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六)组织开展教师志愿服务。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优势,立足教育、服务教育、服务社会,按照广泛参与、长期坚持,多方联动、形式多样,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和学识水平相结合,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引领社会风尚。各区(市)、各学校要发挥组织优势,建立健全教育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支持体系,科学设计有利于教育志愿者发挥专业优势的项目平台,完善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教育志愿服务制度环境,推动教师参加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三、有关要求
各区(市)、各学校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各区(市)要认真制定教师节活动安排方案,争取有关方面大力支持,要积极将教师节的重大意义、有关活动安排及时广泛宣传,特别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面貌,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发动师生积极参与,赢得群众关注支持,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各区(市)、市直各学校教师节庆祝活动组织实施情况,请于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枣庄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