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6〕17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教育局,枣矿集团生活卫生管理中心,市直幼儿园: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10号)和《枣庄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试行)》(枣教办发〔2012〕31号),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保障每一个幼儿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施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科学发展,强化质量意识
幼儿园是保教结合的教育机构。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质量,应体现在保育和教育的各项内容、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和师幼互动的全过程之中。要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引导各类幼儿园以及家长和社会形成正确的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
(二)规范保教工作,完善管理机制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调过程、注重内涵、加强监控、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完善保教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三)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办园质量
重点解决当前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科学保教,提高质量。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及教育规律,坚决防止幼儿园保教活动学科化、小学化的倾向,着力克服随意性,规范优化保教工作,持续推进内涵发展。
二、具体要求
(一)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保教工作计划
幼儿园保教工作是幼儿在园的全部生活。幼儿园要按照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地编制保教工作计划和安排作息时间。根据区域特征、园所条件、季节特点以及幼儿生活规律等,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合理开展生活、运动、游戏、学习等各类活动,同时重视每一周、每一日计划安排的平衡性。要保证幼儿每天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为体育运动时间。要保证幼儿每天一小时的自主游戏和自由活动时间。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占用幼儿的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
(二)合理设计并有效实施课程方案
幼儿园应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精神,结合本园的社区资源、师幼情况、家长需求及幼儿园传统等,设计和编制幼儿园课程的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课程实施的具体操作细则,细化课程评价标准,不断优化课程结构,使课程实施方案更具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课程计划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活动计划。要重视一日生活各项内容的活动质量,提高实施的有效性。
(三)规范一日活动,增强保教活动的实效性
鼓励幼儿园使用《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在保教工作中,《教师用书》和园本特色的内容及其它适宜的课程资源内容的比例要恰当,防止随意性。《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以外的教学用书需经省教育厅审定后方能选用。
树立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全面实施生活、运动、游戏、学习四类活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活动模式,倡导幼儿自主、探索、合作的学习方式,通过个别学习、小组学习、集体学习等形式开展活动。有适合幼儿年龄和季节特点的作息时间表和活动安排表,一日活动设计、组织紧凑合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集体行动和过渡环节,减少和消除消极等待现象,幼儿生活愉快、充实、自立、有序。集体教学活动应根据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严格控制每天的集体教学时间(小班不超20分钟、中班不超过30分钟,大班不超过1小时)。要重视幼儿园学习活动的意义,增强学习活动对每一个幼儿的发展价值。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关注活动过程与幼儿的快乐体验,促进幼儿情感、习惯、兴趣、个性、想象力、创造力和交往合作能力等多方面发展。各类游戏开展齐全,全日活动游戏时间2小时以上,有固定游戏环境或随时开展游戏的条件,游戏水平高。
(四)规范教科研活动,建立园本研训长效机制。
明确“以园为本”的研训制度的建设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教育教学创新、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形成园所文化、深化园所内涵、创建园所特色、优化办园品质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园本化教科研训制度,丰富其活动形式。注重教科研训组织建设,完善教科研训网络体系,形成“园长——业务园长——保教组长(教科研组长)——教师”四级一线的管理网络。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训意识,人人参加教科研训活动。幼儿园教科研训工作做到时间保证、经费保证、专人负责。活动开展有层次、有计划、有措施、有过程、有总结、有成果、有激励。有效推进课程建设与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五)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要认真制订卫生保健计划,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工作。按要求开展晨检和日间巡查及预防消毒工作,定期进行幼儿健康检查,掌握全园幼儿的健康状况,加强对特殊幼儿的保健管理。做好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卫生验收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园内药物的购买、保管、使用和登记等流程,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保健资料的记录和信息统计。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地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对园所保教人员、家长及幼儿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加强幼儿园保育工作
幼儿园要对保育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建立保育工作管理网络,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生活各环节的安全,确保保育工作规范有序。遵循保教结合的工作原则,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关注幼儿一日生活各个环节中的保育和护理工作,全面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做好特殊幼儿的观察护理工作。要确保班级房舍、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配合保健员执行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教结合研究,重视养成性教育环境的创设,设计并组织实施有利幼儿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养成的教育活动。加强保育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树立科学、正确的保育观,不断丰富保育知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保育工作的质量。
(七)进一步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和营养工作水平
幼儿园要加强对营养工作的管理,合理规范膳费使用。严格遵守厨房“生熟一条龙”的操作要求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厨房设施要专项专用,专人保管。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幼儿食谱,鼓励设计使用营养食谱,了解不同年龄幼儿需要的摄入量并掌握相应的烹饪方法,努力改善和提高幼儿伙食质量。
(八)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
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紧急预案,按要求人防、物防、技防配备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校园保安人员队伍建设,做到持证上岗、着装上岗,并视实际情况配带必备的防卫器械。严格贯彻校园访客制度,严把幼儿来(离)园时的接送关。有校车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关于使用校车的规定执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强化保教人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及儿童急症救助培训,掌握正确的安全保护方法和急救措施。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告知书、安全手册等各种途径,让家长知晓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并参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定期对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措施,定期对校园技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切实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九)进一步规范幼小衔接工作
在幼小衔接工作中要注重幼儿入学愿望和兴趣的培育,注重好奇心和求知欲的培养,注重良好行为习惯和生活能力的养成。积极探索幼儿园与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连续性的规律,促使幼儿园“入学预备活动”与小学“学习准备期”综合活动有机结合。各幼儿园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幼小衔接方案,将幼小衔接工作作为课程整体计划的一部分。围绕幼小衔接工作的目标,加强研究、整体设计、分阶段有序推进,提升教师设计幼小衔接活动方案和创设相关教育环境的能力,切实提高幼小衔接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提升幼小衔接活动的质量,使幼儿园的幼小衔接教育更加规范和系统。重视对家长开展幼小衔接教育的宣传与指导。不得提前教授小学的知识内容,不得以借办兴趣班为名开设拼音班、识字班、数学班、英语班等,不得为迎合社会的不合理需求而进行入小学模拟应试教学,不得出借幼儿园场地、教室给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
(十)建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评价机制
幼儿园要探索形成适宜本园保教工作实施与管理的评价方式和监控管理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并细化评价指标,提高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操作性。建立促进幼儿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包括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视角的全面性、评价者的广泛性、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建立促进教师自主发展的评价体系,应重视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评价,完善教师对自己的教育思想、教育态度和教育教学行为及效果的分析与反思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的反馈调节功能,使外部质量监控和幼儿园内部不断追求课程质量的完善相结合,促进课程建设与有效实施。
园领导是全程性保障保教质量的责任人。幼儿园要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教质量管理制度,如“审阅周(日)计划制度”、“听课评课制度”、“课程反馈调整制度”等。园长是全程性保障保教质量的责任人,每周进班听课评课的总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半天;落实对学习、生活、运动、游戏的全面指导与反馈,落实对不同层面教师的指导与反馈,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倡导通过观察了解保教活动设计、活动过程、活动效果,尤其是针对幼儿的反应与情况等进行教学评价,通过分析诊断保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保教工作,提高活动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层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各级各类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幼儿园各项保教工作。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本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工作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在实施科学保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定规范保教质量工作的重点,研究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具体管理办法,及时纠正本区域内各种不规范的保教活动行为。各区(市)要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加强对区域发展中共性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开展有目的、有重点的教研活动,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层指导。加强区(市)课程视导机制,引导幼儿园教师提高课程执行力。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依法落实园长负责制,根据本园实际,研究提出规范保教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自觉纠正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教育过程,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及各方的监督,形成依法办园、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真正把规范办园、科学育儿工作落实到幼儿园一日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二)加强监督,强化管理
市教育局将对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组织抽查。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年检和日常随机督查,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上类别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降为无类别幼儿园,并取消当年晋升确类的资格。无类别幼儿园违反规定的,由批准其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暂缓年检。各区(市)要把规范保教工作纳入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相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纳入对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评优评选中,纳入学期和年度考核中。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科学规范的保教行为以及实施素质启蒙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开展形式多样、有效的科学育儿宣传活动,使社会、家长充分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和幼儿教育的特点,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设立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枣庄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