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7〕59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构建我市骨干教师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现任专职教师。以上范围含教研员和一直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学校管理人员每周上课不得少于4节。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
(二)到2017年7月具有实际任课5年(2012年7月前参加工作)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2011年以后已获得省、市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熟练地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遵循各项教学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成绩突出。2013年以来,未入选过枣庄市中小学优质教学资源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2010年以来,未获得枣庄市幼儿园教师优质课一等奖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绩突出。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专业进步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学年度教学实绩考核有D级者;
4.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5.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者。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本次评选将评出枣庄市教学能手400名。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全市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各区(市)、市直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
(二)各区(市)确定候选人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适当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要兼顾各学段、各学科和区域分布上的均衡,各学科上报人数不得超过本学段总人数的15%。
四、评选办法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办法。市级教学能手必须通过个人申报,学校、区(市)逐级评选的程序产生。评选时要坚持考核平时的德能勤绩与教学能力评选相结合、汇报教学教研成绩与调查了解相结合,任何一级都不得采取指定方式推荐。推荐的人选,均应在区(市)教育局或教研室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枣庄市教育局成立市级教学能手评审委员会,并下设学科评审组。学科评审组由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组成,负责对推荐的评选人员,通过查看材料、教学能力、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办法:教学能力占40%,平时的德、能、勤、绩材料考核占60%。学科组综合评价后报评审委员会最后确定。经评审通过的人选名单,将在枣庄市教育网站公示7天。
(三)参评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认真填报《枣庄市教学能手申报表》,并按规定上报评审材料。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枣庄市教学能手申报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
(二)2013年以来,本人综合奖励(如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证书;本人教学工作获奖(如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优质课等)证书和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和水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作品以及教研成果证书。以上三类材料,每类最多限报3件(区级以上)。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四)本人近四年年度考核表(2013年~2016年)以及学年度教学实绩考核(2013年9月~2017年9月)。
(五)以区(市)为单位上报的个人材料,除《枣庄市教学能手申报表》外,均为复印件;参评人员的所有证书和材料原件,经市评审组查验后退回。上报的证书和材料需归类整理,原件及复印件一一对应。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人员将按弃权处理。
(六)各区(市)及市直单位上报参评教师材料的同时,还须报送《枣庄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花名册》(按学科排名顺序)1份及电子稿。以上资料可到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七)各区(市)及市直单位要把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分为五类: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应按学科,分类打包报送。小学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初中14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高中15个学科或领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六、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市级教学能手,由枣庄市教育局颁发“枣庄市教学能手”证书,并通报表彰。
七、评选时间安排
(一)2017年10月10日前,各区(市)将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报送枣庄市教学研究室李永同志处(邮箱:zzjysliyong@163.com),幼儿园交基教科刘方同志处(邮箱:zzxqjy@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市级评选工作将于2017年12月前结束。
八、组织领导
(一)教学能手评选是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评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今后也不得再行申报;对把关不严,报送虚假材料的学校(单位),将取消其评选推荐教学能手工作的资格;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枣庄市教学能手申报表
2. 枣庄市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 枣庄市教学能手推荐人选花名册
枣庄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4日
点击下载:枣教字〔201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