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体局:
经省教育厅同意,我市2020年开展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现将《枣庄市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枣庄市教育局
中共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
枣庄市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
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提升我市师资队伍专业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规定,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培养的师范毕业生回我市任教制度,形成政府、高校、中小学“三位一体” 协同培育优秀教师工作机制,选拔一批品学兼优、宜教乐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师资培养,提高我市补充师资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市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升。
二、试点任务
(一)招生计划。根据各自教师队伍实际,统筹考虑师资需求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使用情况,由区(市)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同意,确定我市年度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的计划(2020年度计划见附件2、3)。
(二)学校推荐。委托培养师范生仅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夏季高考后,各区(市)教体局组织高中学校动员思想品德好、学业水平高、对教师职业有情感的优秀学生报考委托培养师范生。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枣庄市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申请表》(见附件1),高中学校组织班主任等教师对其在校期间的操行表现进行评价,从品德修养、性格品行、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推荐审核,同意推荐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申请报考我市委培生并参加面试的学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1.考生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
2.忠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无不良诚信记录;
3.考生须承诺学成毕业被聘用后,服从我市工作安排和管理,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
(三)面试考核。夏季高考结束后,由各区(市)教体局对经学校推荐并报考我市委托培养计划且具备面试考核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允许外市考生报考我市组织的面试。面试侧重考核学生成长为一名中小学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其中教育职业理想和教育情怀作为评判的重要指标。面试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面试考核考生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招生录取。委托培养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通过面试的学生在相关高校及专业范围内自主填报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培养院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五)联合培养。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培养高校制定协同培养方案,强化专业能力、师德养成教育,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各区(市)教体局提供优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选派优秀教师进行指导;培养高校要定期将委托培养情况反馈市教育局。委托培养师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保留委托培养身份至完成研究生学业。
(六)就业上岗。市级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综合考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品德、学业及能力等表现,组织用人单位与委托培养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委托培养师范生均有编有岗。对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进行。被聘用的委托培养师范生在我市农村学校(幼儿园)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七)取消委托培养资格的情形。委托培养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或者自动放弃所在学校学籍,或者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而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毕业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后未按时到我市报到,或未到相关区(市)需求岗位范围内任教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长远,统筹规划,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根据委托培养各个环节,有序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委托培养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编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完善各项制度,为推进师范生委托培养制度实施创造好的政策环境。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推荐、面试、招生、培养等环节的保障措施。
(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各区(市)教体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学校、教师、学生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做好总体设计,坚持以德为先,严把入口关,为本地教师队伍选好苗子,为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枣庄市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申请表
2.2020年枣庄市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计划表
3.2020年枣庄市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需求计划表
附件3:2020年枣庄市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需求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