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枣庄市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根据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培训会议精神和《关于全面启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鲁教语办函〔2023〕8号)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所有普通话测试必须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采集系统”。由于需要购置设备和进行新系统的测试前培训,故原定的枣庄市普通话测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和2日)需推迟,不再组织考生的缴费和测试工作,已经报名的考生会在系统删除,不影响考生在其他测试站报名。具体测试时间请考生关注枣庄市教育局官网及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枣庄市语委办:0632-8692979,8688336
枣庄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电话:0632-3389129
枣庄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