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意见》的必要性
1.是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39号),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推进幼儿园科学发展,促进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的需要。
2.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进程,保障了儿童的权益,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
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我市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市在园幼儿园人数从2010年的8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比2010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的新形势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意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意见》的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2.《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4.《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教基二[2011]8号)
5.《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
6.《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
7.《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10号)
8.《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29号)
9.《枣庄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试行)》(枣教办发〔2012〕31号)
三、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目标
1.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和完善幼儿园保教工作,引导各类幼儿园以及家长和社会形成正确的儿童发展观和教育观。
2.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完善保教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3.重点解决当前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科学保教,提高质量。
四、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具体要求
1.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保教工作计划,克服随意性。
2.合理设计并有效实施课程方案,做到科学施教。
3.规范一日活动,增强保教活动的实效性。
4.规范教科研活动,建立园本研训长效机制。
5.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关注幼儿身心健康。
6.加强幼儿园保育工作,重视幼儿生活品质的培养。
7.提高幼儿园食品卫生和营养工作水平,保障幼儿膳食营养。
8.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守护幼儿生命安全。
9.进一步规范幼小衔接工作,为步入小学做好准备。
10.建立科学的保教质量评价机制,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