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依法治教水平。一是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2019年重点学习了《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内容。二是建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分管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法律素养
市教育局结合部门实际,扎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成立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制定活动方案,做到普法教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召开了宣传活动的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宣传内容贴近群众最为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法规政策深入浅出。召开了科室宣传工作的协调会,明确意义和任务,我局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出专栏板报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30余张。
深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5月5日,我局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咨询,现场接待群众100人次,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12月4日在光明广场开展学宪法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
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明显提升,把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100%。广泛组织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法治课件评比,举办“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通过组织系列普法活动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三、坚守学校主阵地,全面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在教学过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内容,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并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学科史上的有趣材料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方法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如利用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学,向学生讲授宪法、国旗法、水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使学生在学习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在大脑中对法律知识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设。我市积极开展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活动,目前,全市农村联小以上的学校基本配齐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村小聘请了法制辅导员,被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讲法制课或法制报告,帮助学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警学共建,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范,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极大地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12月1日-12月7日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防治文化。继续开展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广参与、全覆盖、见实效。
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经各区(市)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层层选拔,市教育局择优推荐六名学生参加山东赛区总决赛,其中立新小学刘孙奥和枣庄三中宋淑霖两名同学获得全省一等奖,一名同学获得二等奖,三名同学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促进“宪法小卫士”活动广泛参与,全市超过十三万名学生参加了“宪法小卫士”网上知识竞赛,达到了较好的学习宣传效果,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让广大中小学生知法、懂法、用法。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邀请政法战线上的同志到学校,开展了社会普遍关注、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的“学校与法”、“违法与犯罪”、“道德与法制”、“交通法规”、“治安管理处罚”等专题法制教育活动。还通过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讨论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模拟法庭、普法知识漫画作品设计大赛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等有利时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让学生明法理,懂法规,守法纪。
(五)注重学法与实际相结合。首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创建文明城市 争做文明学生”、“关爱他人,保护环境”和“道德争章”等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同时也灌输了遵守法纪观念。其次,坚持普遍性教育与重点性教育相结合。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突出了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坚持普法教育同常规管理相结合。市教育局制定了各年级段学生的一日常规、一周常规等常规细则,从细处着手,强化管理,规范行为,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法履职行为
(一)按时梳理完成权责清单。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机构改革后,针对省厅确定的9类100项权责事项,依据我局的三定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逐一梳理每个事项的部门职责、实施权限、实施责任、实施依据、实施层级等相关内容,形成了《枣庄市教育局权责清单》(枣教字〔2019〕23号);形成了《枣庄市教育系统权责清单》,明确了市级与县级教育部门的实施权限。权责清单对外公开发布,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具体依据。
(二)大力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制发了《枣庄市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枣教办发〔2019〕7号),明确了三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具体操作流程图。制发了《<枣庄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枣庄市教育局音像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枣庄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三个文件》(枣教办发〔2019〕8号)。按照规定梳理形成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35项,并在局网站公示发布。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标准。
(三)实现行处罚(强制)事项上网运行。我局目前共有31项行政处罚事项及2项行政强制事项,在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逐一完成了基本信息、执法依据、裁量权及流程图的编制。按时完成实现行处罚(强制)事项上网运行,所有执法工作均在枣庄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中运行。
(四)抓好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和行政检查,破解义务教育发展难题、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开展春季、秋季开学检查工作。每到开学期间,我局都部署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开展开学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涵盖课程开设、学校招生、学校收费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二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规范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工作,杜绝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等行为。通过“问政山东”加强检查,严格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规范了进校书刊的管理。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全方位全覆盖;层层压实责任,确定职能部门分工,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四是加强考试违规执法检查。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考试中严查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促进教育公平。
市教育局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对照标杆,补齐短板,以实干和实绩推动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再上新的台阶。
枣庄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