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相信这是我们很多人耳熟能详的一句口号。然而,后来的事实让它增加了一层讽刺意味:既然人民教育人民办,就是人民自己办,农民集资办教育嘛。其中,蕴含着多少不平、无奈和辛酸。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各级政府财力薄弱,我省中小学经费来源实行的是“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实行的是“人民教育人民办”的集资办学形式,民办教师是农村中小学教学的主体。直到二十世纪末,我省始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民办教师转为正式教师,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基本改善。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各级财力的不断增长,各级政府逐步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我省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当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又免除了170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全覆盖。从此,我省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变。
2007年,我省各级财政共筹措改革经费40.7亿元(不含中小学教师工资),其中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支持筹措24.5亿元,确保了资金需要。
一是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惠及759万农村学生,减轻农民教育负担18亿元。秋季学期起,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全部免除城市、民办义务教育学生杂费,惠及170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全覆盖。从此,我省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教了免杂费政策全覆盖。
二是全面落实公用经费基准标准。在免杂费的同时,全面落实预算内公用经费基准标准,2008年,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由2007年的240元提高至295元,农村初中由2007年的340元提高至445元,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全部免除农村学生教科书费。自春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自秋季学期起,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对所有农村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减轻农民负担5亿元。
四是落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为保障贫困学生享受平等上学的机会,自2005年开始,逐步对城乡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起,全省农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生每年300元。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500元、初中750元。
五是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各级财政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给予保障。2007年,全省筹集资金15.65亿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资金9.6亿元;改造校舍32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217万平方米,大修校舍42万平方米,维修校舍65万平方米。
六是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水平。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教师工资发放上收县级管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为规范教师津补贴,提高教师收入水平,我省规定,地方政府出台的合理的、教师应享受、且本地公务员已发放的津补贴项目,按照“谁出政策谁出钱”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绝不允许挪用公用经费或通过向学生收费等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
“义务教育政府办”的实施,是中华民族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上学不交费,使城乡居民的教育负担明显减轻,学校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逐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发展,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