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中小学生温暖过冬,山东省财政近日发放3.42亿元取暖费补助,专项用于农村学校冬季取暖补助支出。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从2008年起,山东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原来日常公用经费基础上,每生每年提高50元,专项用于学校冬季取暖补助支出。
据统计,为落实此项政策,山东省需安排资金3.42亿元,全部由财政负担。其中,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安排资金2.28亿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助40%、60%、80%。
山东发放取暖费补助,旨在缓解煤价上涨导致农村学校公用经费紧张的矛盾,满足农村学校冬季取暖需要,确保农村中小学师生温暖过冬。目前,山东省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各地。
信息来源:新华网 2008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