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1〕21号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
《枣庄市省级规范化学校 建设工程(2011-2015年)》的
通 知
各区(市)教育局、财政局,高新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枣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枣庄市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 通知
枣庄市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
(2011-2015年)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按照优质、可持续、均衡发展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为宗旨,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为主、优先发展的原则。大力实施省级规范化学校工程建设,努力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各种教育资源,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增设专项建设资金,保证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区(市)要按照工程要求,认真制定本地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规划和实施方案,坚持做到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与我市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和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211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坚持均衡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全市普通中小学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适度超前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激励先进的原则。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要重点突出学校的管理水平、课程实施水平和学校的办学特色;在建设资金配套和相关政策支持上要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学校办学层次。市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的学校给予奖励。
坚持硬件和软件兼顾的原则。省级规范化学校硬件建设要以实用、管用、够用,保障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的实施为前提,要强化内部管理,做到软硬件兼顾。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的改善,又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内涵建设,全面建设合格、特色学校。
三、任务目标
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包括教学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普通高中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全市普通中小学基本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装备达标的要求。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趋于均衡发展,为高水平、高质量地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大统筹力度,做好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复评工作。
到2012年,全市80%公办普通高中、30%初中及乡镇中心小学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到2015年,全市100%公办普通高中、60%初中、70%乡镇中心小学、100%的特教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一)合理调整布局。
调整学校布局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学校布局调整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和服务区域适龄人口情况,规划好学校的建设及配套项目;布局调整中要因地制宜,在交通不便的地方可保留适量的教学点,布局调整后的教育资源要合理使用,不得流失。按照规划,集中力量尽快完成新城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建设和功能配套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城区中小学学位紧张、班额过大的问题,改变郊区农村小学数量多、规模小、布点分散、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的状况,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优化资源配置。
不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多渠道筹措经费,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分配机制,用好教育经费,加强管理,防止结构性浪费,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部门联系与协调工作,搞好新开发城市区域的教育配套建设规划,落实好老城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的教育预留用地,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学校一次性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加强教师队伍的配置管理,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足配齐合格教师,调整和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需求。
(三)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加快市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区学校的改造步伐,通过资产转换、重组的方式,合并和撤销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学校,按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对老城区和城市中心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充分利用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以优扶弱,以大带小,促进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坚持教育经费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制度、特级教师支援乡镇学校的长效机制和相关鼓励政策;师资培训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面向薄弱学校送教、送训上门。通过校校对接、教师交流、骨干联动、学生手拉手等形式,开展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努力使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明显增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尽早跨入“规范化学校”行列。
五、制度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各区(市)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区(市)要负责统筹规划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组织工程实施等。教育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继续深化“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县级统筹管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明确政府财政投入职责,确保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管理使用好国家、省、市下拨的各项资金,使其在推进省级规范化学校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四)强化监督,推进工作。要把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各区(市)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确保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