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发挥好课程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弘扬劳动精神的主渠道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课程和幼儿园一日活动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和幼儿园办园行为,全面开齐开足课程,促进学生(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2017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3号)和国家关于道德与法治课、科学课、体育课、综合实践课实施的有关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要保障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的正常开设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起始年级全面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严禁超前教学、严禁超纲教学。
(二)幼儿园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10号),增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活动、教学活动、区域游戏活动、户外活动,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将游戏贯穿于一日活动之中,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切实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二、工作措施
(一)“学标准”,明确管理底线。中小学要把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作为落实学校管理标准的底线要求,认真学习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我省课程实施意见、教学规范,重点针对课程开设是否齐全、课程名称是否标准、课时数量是否达标、是否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等问题对标自查、依标整改。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一日活动安排是否科学规范,各活动环节是否合理、有序,各项要求是否具体明确,制定符合本园实际的、科学合理的一日活动安排表。
(二)“晒课表”,主动接受监督。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开学两周内,要通过校外公示栏、校内宣传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全校总课程表、节假日安排或一日活动安排表。各班级在教室张贴课程(一日活动)表,同时利用致家长一封信、班级微信群、QQ群告知每一名学生家长。高中学校要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中上传每一名学生的课程表。通过“晒课表”活动,让学生、家长和社会知晓学校应该开设的课程、课时数和基本教学要求,知晓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及规范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督查”,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开学督导、日常督导、暗访检查、教学视导等途径,采用查课表、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对中小学课程开设、幼儿园一日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规定、社会知晓度低、幼儿园不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存在“小学化”倾向、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课程名称不规范、超前教学、超纲教学、提前结束课程等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肃问责,及时整改。要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学校不能开齐开足课程的举报。
省教育厅将课程开设情况纳入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适时启动中小学课程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对群众满意度不高、课程开齐率低的市、县(市、区)进行约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治理。开齐开足课程、规范一日活动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学生(幼儿)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是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推进小学“零起点”教学的关键,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底线,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治理活动取得成效。
(二)多措并举,确保课程开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课程开设情况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完整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地方必修课程。要通过落实“退一补一”、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用好临时编制周转专户等方式,配足配齐教师。要深化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建立评价激励机制,探索推进学区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要发挥信息化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进城乡学校采用“1+1”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开展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
(三)完善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措施办法,全面纳入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开学督导、《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学校评估认定、幼儿园分类认定、中小学文明校园等工作内容,对违规学校、幼儿园严肃处理,建立强化课程开设、规范办学(办园)行为的长效机制。
各市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开齐开足课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晒课表”活动公示情况总结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于10月29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赵鹏,联系电话:0531—81916516,
电子邮箱:jjc@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