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5〕126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
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普通中小学校:
9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各级政府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按照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用2年时间解决大班额问题。为认真做好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城镇普通中小学存在的大班额问题,充分认识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辖区内所有普通中小学班额情况的统计分析,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针对普通中小学存在的大班额问题,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2015—2017年城镇改扩建、新建学校清单,明确学校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坚持市域统筹,以县(区、市)为主,一县(区、市)一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联合有关部门,抓紧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确定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取得社会理解和支持。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学校建设尽早开工。
三、根据省政府文件和省政府电视会议精神,市政府将于近期就各区(市)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思路、工作安排情况及工作建议召开座谈会。
四、按时上报数据。9月24日,市直学校上报中小学班额情况统计表;9月28日前,区(市)上报普通中小学班额情况汇总表;10月18日前,区(市)上报解决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和学校建设专项规划。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