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5〕130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普通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和省政府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字〔2015〕22号)要求,现就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存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城镇中小学逐一摸底清查,准确掌握现有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情况,按照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学校规模12至36个班、初中学校规模18至30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为12至24个班及初中部为6至12个班、高中学校规模24至48个班的标准,测算需要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
二、测算增量。按照本地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综合参照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高中选课走班等因素,测算需要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
三、制定规划。坚持市域统筹、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在摸清存量、测算增量、调整优化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会同发改、编办、财政、人社、国土、规划、住建、金融等有关部门,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确定新建、改扩建学校数量以及与之有关的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和教师补充数量等有关事项,列出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成时间表和路线图。禁止建设超大规模学校和豪华学校。各区(市)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认真填写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表和明细表(见附件1、附件2),同区(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编制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教育局邮箱。
四、扎实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鲁政办字〔2015〕152号文件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及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用地、教师配备、经费投入等问题。要分学期、分年度推进项目建设,抓好开工、施工、竣工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和廉政纪律,确保资金、工程、干部安全。
五、加强领导。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将工作目标细化到每个项目,将工作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强化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大班额问题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对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进行销号管理。各区(市)要定期在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学校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新增学位数、年度班额控制数等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将建立月调度制度,定期公布各区(市)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将公开曝光。
解决大班额问题是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标志,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条件,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区(市)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请各区(市)、市直普通中小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联系表(见附件3)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刘建武、亓保芳,联系电话:3324615、3318365,邮箱:qbf1968@126.com。
附件:1.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表
2.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明细表
3.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联系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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