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函字〔2015〕142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
及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教函字〔2015〕130号)要求,10月20日,市教育局对全市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现将调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划方案上报情况
枣教函字〔2015〕130号文件下发后,各区(市)迅速行动,现已完成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电子稿初稿的上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各区(市)普遍采用改扩建学校的办法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新建学校数量不够,新建小区配套建学校在规划中体现不明显,城镇学校增量太少,这势必会产生新的大规模或超大规模学校。部分区(市)上报的编制规划方案初稿,不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与省文件“确保教育设施配套”、“禁止建设超大规模学校和豪华学校”等规定相违背,更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不一致,不利于真正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其中:
市中区:一是存在现有大规模学校在校内扩建教学楼现象。如:建设路小学、枣庄九中、西王庄中学等;二是新建学校用地需求数据不一致。
薛城区:一是城区规划新建学校数量不足;二是存在现有大规模学校在校内扩建教学楼现象。如:薛城区实验小学、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临城实验小学等;三是个别改扩建学校用地需求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如:昂立小学扩增36个教学班与其他同规模同类别学校的用地需求差别大;四是新增班级数、学位数小于实际需求数,目前编制规划的新增班级数不能有效化解大班额,特别是初中学段学校;五是存在借用、占用职业类等教育资源现象。如薛城区舜耕中学高中部规划迁至薛城区职业中专。
峄城区:一是城镇规划新建学校数量严重不足,学生入学半径过大;二是存在已有大规模学校改扩建教学楼现象。如:坛山中心校扩增25个班、枣庄二十八中扩30个班、峨山中学扩44个班、底阁中学扩45个班、枣庄一中新校70个班、枣庄一中30个班;三是超规模扩建学校数量多,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台儿庄区:一是规划新增班级数达不到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需求;二是城镇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数量偏少,新建学校多数是恢复原撤并的村小、教学点;三是存在已有大规模学校改扩建教学楼现象。如:枣庄二中、西关小学;四是部分新建学校设计规模不符合《基本办学标准》。有9个新建学校仅设计3个班规模,有的甚至2个班。如:南闸小学;五是新建同规模学校用地需求差别过大。如坝子小学6亩,而姚庄小学30亩。
山亭区:一是新建、改扩建学校规模过大。如:山亭新纪元小学西校新建60个班,山城街道官庄小学、南庄小学分别扩建18个班。二是新建、改扩建同规模、同类别学校用地需求等数据不一致。
滕州市:一是部分新建学校未提供用地需求数据,部分改扩建学校有新增校舍,无新增学位数据。如:龙泉中心校新校、至善中学、级索中心校、滕州二中新校等。二是新建、改扩建同规模、同类别学校用地需求等数据不一致。
三、规划方案修改要求
1. 按照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小学学校规模12至36个班、初中学校规模18至30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为12至24个班及初中部为6至12个班、高中学校规模24至48个班的标准,测算需要增加的学位数、班数、学校数和教职工需求数。
2. 新建、改扩建学校应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新建、扩建学校的用地需求、教职工需求一并计算,同类别、同规模学校测算用地需求应统一标准。
3. 现有大规模学校的大班额问题,主要通过扩征土地、新建学校、增加学校数量的方式解决。
4. 新建小区配套建学校问题,应纳入编制规划。
四、工作建议
1. 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与协调。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教育部门必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2. 严禁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对已存在的大规模学校的大班额问题,必须通过新征土地、新建学校、增加学校数量的方式来化解。而不能再通过新建教学楼、扩增班级、增加学位的办法解决。
3. 应根据生源增量变化,原撤并学校确需恢复的应及时予以恢复和改扩建。
4. 表格的填写要规范、数据要一致。新增班级数、新增学位数应与实际需求数相吻合。
各区(市)编制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修改后,务必于10月23日上午12:00前上报。
联系电话:3324615 3318365
电子邮箱:qbf1968@126.com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1日